No. |
住房須知 |
1. |
進房時間為下午 16:00 後,退房時間為上午 10:00 前。續住將不主動更換床被單、枕套,如有需要請告知。提供協助安排汽、機車及旅遊行程規劃諮詢服務。 |
2. |
入住時請出示國民身份證,以便辦理住宿登記。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用一併繳交。(行李可寄放)。(櫃台開放時間為早上 08:00 至晚上 20:00 止)。 |
3. |
住宿人數以不超過原人數為原則,若超過原訂房人數者,本民宿有權拒絕房客入住並沒收訂金。 |
4. |
請勿攜帶寵物入內。若自行攜帶寵物,將拒絕房客入住;若已付訂金將不退還訂金,並請勿在室內吸煙、打麻將、喧嘩。 |
5. |
民宿嚴禁酗酒、轟趴、嗑葯,一經發現,絕對報警處理。 |
6. |
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持清潔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,大廳設有飲水機(茶包、咖啡),請多加利用。 |
7. |
為配合本縣低碳島政策,本民宿不主動提供盥洗用具,敬請自備。 |
8. |
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、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。並請勿在房間內及陽台,烹煮食物或烤肉。 |
9. |
若遇颱風,交通受阻,導致旅客無法離開,滯留期間,住宿費以七折計算。 |
10. |
離開房間請隨手將房門鎖上(貴重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)。 |
11. |
上午 09:00 前、下午 10:30 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週遭鄰居安寧。 |
12. |
續住將不主動更換床被單、枕套,如有需要請告知。 |